根據《土地復墾條例》、《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新國土資規〔2018〕1 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和完善礦產資源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資規〔2021〕3 號)等有關要求,《烏魯木齊來源礦業有限公司新疆博樂市卡桑布拉克飾面石材大理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保護修復方案》通過了審查。現將擬同意通過的“方案”和專家評審意見進行公示,公示期自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與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自然資源局聯系。
地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金光大道1號
聯系人:王志國
電話(傳真):19326900909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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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樂市卡桑布拉克飾面石材大理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修復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