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然資源報訊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扎實開展廢棄礦洞排查封堵整治嚴厲打擊盜采盜挖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開展廢棄礦洞排查封堵整治,嚴厲打擊盜采盜挖行為。
《方案》明確,各地(州、市)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嚴格履行礦產資源管理主體責任,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全面開展“拉網式”“地毯式”排查,認真梳理采礦權和探礦權清單,運用衛星遙感影像、視頻監控和無人機等技術手段,排查摸清政策性關閉礦山、保護地內退出礦山、正常關閉礦山及盜采點的廢棄礦洞數量、地理坐標、封堵情況等,建立相關臺賬;遵循“邊摸排、邊治理”原則,及時整治發現的問題。
《方案》強調,在全面排查廢棄礦洞基礎上,參考以下原則確定封堵整治治理責任主體:對政策性關閉、保護地內退出的廢棄礦山,由關閉、退出時確定的治理責任主體予以封堵;對正常關閉的廢棄礦山,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由礦業權人予以封堵;對可以確定違法責任主體的盜采點,由違法責任主體予以封堵;對尚未封堵的廢棄礦井,由治理責任人進行徹底封堵;對封堵不徹底的廢棄礦井,組織重新封堵;無法明確治理責任主體或責任主體滅失的廢棄礦洞,根據有關要求執行。
《方案》要求,參照《封堵廢棄金礦礦井(洞)指導意見(試行)》封堵標準,對排查出的所有廢棄礦洞實施永久性封堵;對地下礦山炸毀或者填實礦井井筒(礦洞)、露天礦山做好邊坡治理和生態修復,做好政策性關閉、保護地內退出礦山、正常關閉礦山及盜采點的廢棄礦洞礦區生態修復;強化對關閉廢棄礦山治理驗收,拆除供電、供水、通風、提升、運輸等直接用于生產的設備設施,清理收繳留存的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加強風險研判,層層壓實責任,對盜采活動全過程開展精準打擊,依法從重打擊盜采盜挖、違法開采、非法買賣礦產品等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壓實礦山企業安全責任、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責任;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加強日常信息互通及政策文件轉發解讀、相關許可審批業務并行聯動審查、相關違法案件移交和協同辦理;暢通舉報獎勵渠道,拓寬線索來源。
